27172011-11-29 14:26:44
五省立下军令状,安居工程建设吹响号角
内蒙古自治区 任务:38.64万套
亮点:要求各级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0%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8.64万套,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5万户,共计43.64万套(户)。
201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共安排配套资金14.4亿元,比2009年增加7.8亿元,增长了116.4%。在资金分配上,重点向财政困难、任务繁重的地区倾斜。同时,允许各地在保证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使用各项补助资金。明确各级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0%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0年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的59亿元债券,有14.3亿元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占总额的24.2%。
2010年下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两次组织专项调研督察,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督察情况报告作出批示,并在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进一步提出要求。第三季度末,对整体进展缓慢、影响到全区进度的个别盟市,由自治区监察厅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问责;对整体进度较好但个别项目进展迟缓的盟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督促性谈话。在拆迁和安置中,盟市、旗县、街道办事处三级联动,选派得力干部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实施和谐拆迁、阳光运作,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及其他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