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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保障工作督办,"五定"目标责任管理

29992011-11-29 14:26:46


五省立下军令状,安居工程建设吹响号角

宁夏回族自治区 任务:8.94万套

亮点:实行定目标任务、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员、定完成时限、定考核奖惩的目标责任管理

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大幅度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8.94万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5万户。

宁夏回族自治区今年将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出租。2011年计划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39万套,占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29.5%。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大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集中建设;鼓励企业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投资建设等。同时,自治区将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对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应供尽供。

宁夏回族自治区对确定的任务要按照定目标任务、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员、定完成时限、定考核奖惩的“五定”目标责任管理,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对全区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对工作进展不力和存在问题的市县下发《住房保障工作督办函》,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进一步落实责任考核。按照目标任务、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管理、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面内容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对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快、质量好,全面完成计划任务的市县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视情况进行问责。

据了解,201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目标为4.18万套。实际开工建设5.35万套,超出计划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