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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应合理化,否则适得其反加剧能源恶化

28322011-11-29 14:27:57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1987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确定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国家颁布的《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也规定,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但实际上,我国城市住宅寿命低于50年的情况相当普遍。相当大的一部分楼房结构寿命缩短是因为保温层结构不合理,造成墙体开裂。 2000年~2015年是我国建筑发展鼎盛时期的中后期。据统计数字表明,我国2000年以后新建建筑面积为上世纪80年代2倍,到2020年新增建筑面积会将达到200亿平方米。一般外保温做法将延长20年的建筑寿命,内保温做法将减少20年建筑寿命,内外混合保温将减少30年建筑寿命,如果新增建筑中有50%未采用合理的外保温形式,那么四五十年之后,将会有上百亿平方米的垃圾建筑产生。相反,外保温做法是有利于建筑结构的稳定性,能够保护建筑结构主体。

近些年我国的外墙保温做法有多种。为了降低造价,一些建筑师选择了内保温、夹芯保温、自保温等。以上这些做法将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分别形成两个不同的温度环境,引发了不同温度环境的不同形变,形成了建筑结构的不安定状态,造成了建筑结构的裂缝发生。 目前国内应用于建筑保温的高效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均在0.06W/以下。这些高效保温材料有很强的热阻断能力,两侧建筑构造的不同部位有很大的温度差。以内保温形式为例,保温层内侧的墙体、楼板因受室内温度环境影响,其年温差变化不大,一般在10℃以内;保温层外侧的外墙受室外环境温度影响,其年温差变化较大,一般在50~80℃左右。重质墙体材料在温度变化10℃时约发生万分之一的形变,50米高的内保温建筑受年温差形变影响内墙与外墙会发生25~40mm的形变差。这种建筑结构不同部位发生不同形变的结果最终会使墙体多处发生裂缝,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这种使建筑物永久不安定的状态并反复引发的众多现象,我们称之为“内保温技术综合症”。

相反,采用外墙外保温的构造形式是合理的,它使建筑物避免了室外环境温度对建筑结构的形变影响,使建筑物的结构相对安定了,维护主体结构,延长建筑物的寿命。在进行保温层的结构和材料设计时,如果不遵循“逐层渐变,柔性释放应力”的原则,将会导致保温层耐候能力不够,寿命短。这样不仅浪费了资源,也会在建筑物几十年的使用过程中和维修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 不同材料的升降温速度,导致不同的热胀冷缩的形变速度。相邻材料的变形速度差,会导致两种材料的界面处产生热应力。如框架结构与轻质填充墙,钢筋混凝土的导热系数为1.74W/,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导热系数约为0.2W/,两者相差约为8倍,水泥砂浆的导热系数为0.93W/,其与加气混凝土砌块相差为4~5倍,因此会引起不同的形变速度,这种不同形变速度的两类材料的界面处会因温差的变化产生裂缝、空鼓现象,特别是经过一到两个年温差的形变破坏后钢筋混凝土框架与轻质填充墙之间、加气混凝土砌块与水泥砂浆抹面层之间会产生严重的裂缝,同样会影响建筑物保温层的寿命,从而产生大量建筑垃圾。

另外,一些不成熟的建筑节能技术匆忙上市也会形成大量垃圾建筑或建筑垃圾,如前几年在市场上大力炒作有机硅保温技术就形成了大量垃圾建筑或建筑垃圾,而采用不成熟的水泥砂浆对保温层进行抹面也同样会产生大量垃圾建筑和建筑垃圾。